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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13﹞被冷落的古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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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山文衡殿於民國七十六年拆除重建時,殿內一塊具有歷史價值的古碑「廉明德政去思碑」,在民國八十四年落成時,被安置在大殿內右廂房牆壁一角,似乎未受到應有的重視,而只是當作一般寺廟石碑處理。
其實,這塊石碑大有來歷。在台灣省文獻會八十三年出版的「台灣地區現存碑碣圖誌」高雄市及高雄縣篇中,彙列碑文共一三九件,「廉明德政去思碑」編列第一,獨佔鰲頭。該碑的年代,可追溯至乾隆九年九月(西元一七四四年),花崗岩材質,縱一一八公分,橫五四公分。值得重視的是─它是赤山地區唯一能從文字記載中,對赤山先民生活片斷著墨最多的一篇文章,而且碑文內容發生的地點就在赤山部落西北方的一片山坡地上,相當於現在的澄清湖高爾夫球場及覆鼎金公墓一帶山丘。早期赤山範圍遼闊,赤山庄幅員邊陲可達該處,在清朝鳳山縣史中,留下一段感人的事蹟。
碑文記載如下:本縣主太老爺鄒,江南望族,科甲名賢。蒞鳳三載,保赤時○○○○弊,鐵面冰心,恩澤及民,筆墨難罄。至如本邑屬興隆、赤山、觀音、半屏四庄接壤,公留赤山高阜處所,以為牧地塚山。雍正四年被許俊佔墾,太老爺蕭飭止在案。近遭生員錢登選頂買復佔,通庄公呈,批著管甲李壽、蔡尚等稟。覆蒙廉憲太老爺鄒,親勘斷還,併批示:「錢登選詞讞語開賣此業,帶課不過三石六斗八升,配田原屬無幾。從前許俊於山窩已墾二甲有餘,業經興隆、赤山等庄子民,在蕭前縣任內具呈批定禁止,將現墾者聽許姓管業,其荒地應作各庄公共牛埔,歷年暨久。該生買後,欲再墾餘地,致滋訟端,且本縣勘明此處官山頗多,該生豈能盡佔,殊屬不合。著照許姓賣出時,墾就原地管業,毋得復生覬覦取咎。」煌煌憲語,炳若日星。茲逢榮遷,攀轅無自,儉情勒石,以誌甘棠不朽云。乾隆九年九月,邑屬興隆、赤山、半屏、觀音子民仝立。
從以上碑文可以得知當時發生一件莠民侵佔公有地,並以溢報渡讓權利金方式,圖謀佔用更多公有地,致引起四庄子民共憤,訴請縣太爺批斷確定,判決買賣雙方僅就原有開墾土地面積讓渡,不得再有非份之想。四庄子民爭回公有地使用權益後,在縣太爺榮遷時,同立「廉明德政去思碑」留念。
該碑文第一行(右下角)缺四字,推斷為:保赤時「懷興利除」弊,碑文缺角漏字原因,背後也有一段曲折故事。
根據當年擔任赤山文衡殿重建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和義(前文山里里長)指出,該碑於民國七十六年拆除時,掉了一角,經他特別撿起來,與主體放在一起,置於建廟工地,不料在重新豎立時,竟找不到缺角部分,推斷可能遭不知情的工人視同廢棄物處理,而使這塊保留二百五十多年的石碑出現缺角漏字的憾事。另外,根據現存的碑碣、匾額的年代來看,「廉明德政去思碑」在鳳山地區已知的先民遺留文物中,應算是最古老的一件,赤山文衡殿擁有此一石碑,應好好珍惜。
後記:本文原載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一日「高縣藝訊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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